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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火字【2012】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促进我国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2012年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进行认定。请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申请单位按附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字材料一式七份,其中评审资料(附件1)中第(三)部分“在孵企业情况汇总”的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并准备两份即可;
二、评审材料电子光盘一份;
三、请于2012年11月10日前,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将所有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至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孵化器管理处。
四、每个地区推荐孵化器不超过10个。
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启新,隋志强,安磊
电话:010-88656206,88656202,88656201
电子邮箱:sunqx@ctp.gov.cn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孵化器管理处,100045
附件:1.评审资料要求
2.201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5.2012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汇总表(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填写)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