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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经审核,现认定北京牡丹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等55家单位(详见附件)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提供条件,创造环境,加快其发展,为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科技部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