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于2013年6月4日发布《深圳市2013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高新区南、中、北区协议类空置厂房最新调剂使用价格请查阅网站www.szzlb.gov.cn首页—【便民服务】—【指导租金查询】—【深圳市2013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南山区】,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