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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公告
发布者: 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14/11/28

深市质委公告[2014]4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

  自2014年12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以上业务。但是,股东是外地机构、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如前置审批文件、验资报告或询证函、第三方授权书)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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