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科发火[2013]50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
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经审核,现认定北京中关村移动互联网等10个产业集群(详见附件)为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集群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集群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为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做好支撑和示范。
附件: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名单
科技部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