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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函规财字〔2015〕5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工作,科学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内容及相关建议。本次指南建议目录按照省级科技管理“511”计划体系制定(见附件1)。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南建议是申报指南编制和科技项目组织的基础,指南建议的征集和提交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支撑引领。选题方向应紧扣国家和我省“十二五”科技发展等规划文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社会民生科技,服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
(二) 突出重点。加快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强化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公益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开发,突破制约现代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三) 科学发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协调统一,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四) 公共属性。鼓励各单位站在公益性和行业共性角度提出指南建议,鼓励各行业协会、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等行业组织整合资源提出相关建议。
二、指南建议类型与内容
具体的指南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分为技术型建议和政策型建议两大类,协同推进科技攻关与创新能力建设。
(一) 技术型指南建议。主要针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各技术领域可支持的课题内容等提出相关建议,包括该课题的国内外发展现状、主要实施内容、预期目标和建议理由等。鼓励对课题从中观层面进行适当提炼,避免内容过于微观和具体。
(二) 政策型指南建议。主要针对各“专题计划业务”可采用的支持方式、发展途径、组织和管理模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重点围绕创新要素、机制、平台、环境等,并结合具体技术领域提出指南建议。
三、提交方式及流程
指南建议统一通过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填报,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一) 注册。已有阳光政务平台工作帐号(原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帐号)的用户可直接登录填报(单位财务管理人员、无项目申报人身份的科技咨询专家暂不能填报)。未在我厅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请通过首页“新用户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再使用获得的单位管理员帐号登录系统,为具体建议人开设工作帐号。具体建议人使用工作帐号登录系统后即可填报和提交指南建议(该帐号同时也具备在阳光政务平台的其他相关操作权限)。
(二) 网上填报。建议人使用平台帐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打开“申报管理”——“指南建议管理”——“填写指南建议”菜单后,点击工作区的“新增指南建议”按钮,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技术型、政策型分别见附件2、3),并确定成功提交到直接上级管理部门管理员。
(三) 单位网上审核。各申报单位应对所属建议人填报的指南建议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四) 主管部门审查。各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指南建议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四、其他要求
(一) 申报单位网上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17:00。
(二) 各地、各单位提交指南建议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今后科技管理综合评价和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陈楚祥,020-83163838
赵劲松,020-83163832
(二) 省科技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指南建议征集目录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技术型建议征集表(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填写界面)
3.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政策型建议征集表(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填写界面)
省科技厅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