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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年)的通知
发布者: 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15/6/24

深府函〔2015〕1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

 

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推动我市创客活动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紧围绕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积极完善创客空间新型孵化模式,大力培育创客文化,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面向创客发展需求,拓展创客空间,夯实创客发展基础,完善创客发展生态链,把我市打造成交流广泛、活动集聚、资源丰富、成果众多、创业活跃的国际创客中心。

    ——建成一批低成本、开放式、便利化的创客空间载体;

    ——形成一批内容丰富、成本低廉、开源共享的软件硬件资源;

    ——汇聚一批思想活跃、创意丰富的创客人才;

    ——营造一种创客教育普及深入,创客精神发扬光大的城市文化;

    ——形成一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灵活、政策完善的创客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拓展创客实践空间。

    1.创建创客空间。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创办创客空间,为创客群体提供研发场地、研发工具、创意作品展示、创意交流分享、小批量生产、创业辅导和资金对接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2.创办创客实践室。在中小学、技工院校和高等院校设立创客实践室,配备基础制造工具,提升在校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客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3.引进国际创客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创客机构在深建立分支机构,提升创客载体的运营水平和国际化程度。(责任单位:市投资推广署)

    4.推动孵化器功能升级。发挥现有孵化器作用,延伸孵化服务功能,为创客提供场地、设施、创业辅导和预孵化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二)搭建创客服务平台。

    5.丰富开源软件硬件。推动开源软硬件研发,提供种类丰富、功能强大的模块化开发工具、开发设备,使创客能根据创意设计简单快速地开发出产品原型。(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6.开放仪器设备。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放大型科学仪器,促进仪器设备、科学文献和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的共享。鼓励各类机构开放服务器资源,为创客提供软件、云计算及云存储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

    7.建立开源许可机制。组织创客机构行业组织开展合作交流,探索软硬件开源许可协议的行业规范,推动建立以分享为核心的创客开源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8.打通创客融资渠道。发挥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功能,支持创客开展众筹活动,推动创客作品产品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9.建立创客组织。依托创客空间、创客服务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创客协会、联盟,发挥其在行业服务、沟通协调和监督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民政局)

    (三)打造创客活动品牌。

    10.举办深圳国际创客周。举办主题论坛、创客大赛和创客马拉松等系列活动,吸引国际创客团队汇聚深圳,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经贸信息委、市投资推广署、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11.举办创客公益活动。鼓励各类机构举办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和创客跳蚤市场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推动创客及其作品与投资人的对接,发掘优秀创客人才和创新创业项目,促进优秀创意的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12.举办国际创客交流活动。举办美国《Make》杂志发起的全球创客集会(Maker Faire)、国际微观装配实验室(Fab Lab)年会,提升我市创客活动的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经贸信息委、市投资推广署)

    四、重点行动计划

    (一)创客空间拓展计划。

    依托现有孵化载体和旧工业区改造,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拓展创客空间。从2015年开始,全市每年新增50个创客空间。到2017年底,全市创客空间数量达到200个。三年内重点完成以下创客空间:

    1.深圳微观装配实验室:引进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比特与原子中心发起的微观装配实验室(Fab Lab)落户深圳,构建国际标准的软硬件体系,为创客空间的发展提供参照坐标。(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经贸信息委、市投资推广署)

    2.海峡两岸创客创业基地:集聚海峡两地青年创客创业团队,及创客研发、展示、培训、孵化、加速、知识产权保护、品牌推广和金融等服务,推动海峡两岸创新成果落地。(责任单位:市台办)

    3.智能硬件创客营:依托深圳湾创业广场建设创新创业创客聚集地,搭建人才、资金、技术、交易市场等组成的新型平台,构建以创新创业为目的,服务功能完善的创客生态圈。(责任单位:市投资推广署、市投资控股公司)

    4.珠宝设计创客空间:结合罗湖珠宝设计、制造和品牌的传统优势,在罗湖区建设珠宝设计师筑梦空间,促进珠宝与可穿戴智能设备的融合,形成有产业特色的创客空间。(责任单位:罗湖区政府)

    5.罗湖创客空间:发挥罗湖区核心商圈优势,整合优质创客运营团队资源,搭建服务创客团队的创客平台,打造罗湖众创空间集聚地。(责任单位:罗湖区政府)

    6.宝安创客基地:结合宝安产业优势,建设创客基地,为创客提供基础硬件支持、工业设计、手板制作等服务,建立基地与各创客组织的对接机制,推动创客创意实现商业价值。(责任单位:宝安区政府)

    7.智客空间:在宝安智谷科技创新园建设智客空间。重点引进智能硬件、无线应用的创客团队,搭建智能终端交流平台、智能产品展示平台,提供创意整合、创业引导、产品推广、资金对接、项目众筹等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宝安区政府)

    8.天安智造空间:依托龙岗天安数码城,打造天安智造局智能硬件加速器,提供低成本样机制作和小批量生产服务,引导创客创意产品化,并提供短期孵化服务。(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

    9.光明新区众创空间:结合光明新区产业特点,发挥钟表、服装、自行车等传统产业和行业协会优势,建设一批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创客空间,为创客创新创业提供技术、资本、信息、品牌营销、物流等全方位支持,培育一批传统产业与创客创新相融合的新型创客企业。(责任单位:光明新区管委会)

    10.坪山创客之家:依托坪山新区留学生创新产业园建设坪山新区创客之家,重点引进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可穿戴智能设备方面的创客群体入驻,建立创客与坪山企业的对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坪山新区管委会)

    11.深圳北站创客空间:利用北站高铁枢纽优势,吸引人流、物流、金融流、信息流,打造集创意展示、创新交流、创客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创客空间。(责任单位:龙华新区管委会)

    12.银星智能机器人创客空间:依托深圳市智能机器人产业园,联合龙华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龙华新区留学生创业园,建设高端智能机器人创客空间,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智能教育等领域引入专业创客群体,提供研发、新产品发布、成果转化等服务。(责任单位:龙华新区管委会)

    13.宝能科技园数据创客空间:依托宝能科技园建设龙华新区数据创客空间,为致力于大数据分析、挖掘、清理等研究的创客提供技术、人才、投融资、推广等服务平台。(责任单位:龙华新区管委会)

    14.龙华开源制造创客空间:结合龙华新区产业特点,建立创客空间,重点引进智能硬件、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创客入驻,满足创客小批量试产需求。(责任单位:龙华新区管委会)

    (二)创客服务提升计划。

    提升创客服务能力,打通创新、创业、创投、创客的服务链条,提高创新创业效率。从2015年开始,每年新增10个创客服务平台。到2017年,全市创客服务平台数量达到50个。三年内完成以下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任务:

    15.柴火创客社区:优化升级柴火创客空间现有场所设备,进一步提升创客服务能力,开展创客走进购物中心和走进校园活动,展示优秀创客作品,交流创客文化,扩大创客群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教育局)

    16.开放制造创客服务站:提升开放制造空间的设备服务能力,完善创客服务功能,开设创客培训课程,与学校合作探索开展创客教育,提供创业孵化、硬件产品化、科研成果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17.矽递创客服务站:完善矽递创客服务站建设,建立采购平台、咨询服务平台、产品销售平台,启动创客进社区计划,提供面向小批量需求的便捷化工程和制造服务,帮助创客产品快速推向市场。(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18.创客工场:完善创客工场服务功能,建立产品测试平台,引进孵化团队,完善融资渠道,帮助优秀创客项目完成产品测试、定型、批量生产和初期市场营销,推动创客作品的产品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19.深职院创客创业园:建设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创客创业园,向创客组织提供创客创新资源,发展一批校内外创客空间会员,培养更多实用型创新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20.“鲲鹏汇”青年创客服务平台:以市青年宫为载体,构建开源软件硬件支撑、创客教育和青年创客社团等服务体系,为青年创客提供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团市委)

    21.华强北硬件创客服务平台:提升华强北HAXLR8R硬件创业孵化器的服务能力,构建国际硬件创客项目培育平台,对优秀创客项目进行种子投资,帮助创客通过众筹网站进行筹资。(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

    22.华强北国际创客服务平台:依托华强北地理空间优势,为创客提供硬件设备、软件资源、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撑,引导创客进行产品技术开发,推动创客产品进入华强北市场。(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

    23.赛格创客服务平台:依托赛格集团的资源优势,为创客配备硬件加工实验室,设立开放工作坊,举办培训交流活动,引入加速器和创投基金,降低创客创新成本和创业风险。(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

    24.盐田创客基地:延伸盐田国际创意港孵化器服务,依托“E港在线”服务功能,以线上网站和线下基地相结合的方式,为创客搭建对接企业和园区的展示、创业和融资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盐田区政府)

    25.南山国际创客中心服务平台:引进各类创客载体,形成包含创客教育、培训、交流展示、服务等内容的创客群落,为青年创新创业搭建更好的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

    26.中科创客服务平台:依托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的教育平台,进一步整合社会投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资源,为创客创意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产业化服务等支撑,帮助创客实现从创意到产品的快速转化。(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

    27.创客世界(Maker+World):推动星河雅宝高科创新园和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共同建设“创客世界Maker+World”,为中外创客提供全链条(创客+创客空间+孵化器+供应链+VC+020+品牌)的生态服务平台。(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

    28.光明智能制造众创服务平台:依托市机械行业协会在产业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设计、技术咨询和后端制造等方面的优势,在光明新区建设以小批量生产服务为特色的创客空间。(责任单位:光明新区管委会)

    (三)创客活动品牌打造计划。

    打造“深圳国际创客周”(MAKER WEEK)品牌,开展分享、体验、展示、竞赛等创客活动,营造创客文化氛围,吸引国内外创客、创客团队和创客机构汇聚深圳。每年举办“深圳国际创客周”,通过主题论坛、专业展会、创客市集和创客大赛等活动,汇聚10万名创客。重点开展以下创客活动:

    29.制汇节(MAKER FAIRE):举办全球创客集会,集中展示全球知名创客团队和创新型企业的最新创意作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30.深圳创客高峰论坛:举办创客高峰论坛,邀请知名创客,围绕全球创新发展热点进行专题研讨,以创客精神、创客思维为城市发展增添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31.国际微观装配实验室展:引进国际微观装配实验室(Fab Lab)展,展示全球创客团队、创客机构的最新创意、创新作品。(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32.深港(国际)青年创客营:依托深港青年梦工场设立青年众创空间,举办深港(国际)创客项目路演暨融资对接会、深港飞手训练营等系列活动,强化深港两地青年创客的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前海管理局)

    33.福田“创客汇”:围绕“创想、智造”主题,举办福田中国硬件创新大赛、福田国际创客大赛、深圳创客联盟峰会、国际开源循环经济大会(深圳站)和华强北国际创客论坛等系列活动,展示创客创意成果,对接创客项目。(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

    34.宝安“背包客”创客活动:举办宝安“背包客”创客空间主站与港台“背包客”空间站的对接活动,现场展示DIY装车、家庭农场等多项创客工作坊活动。(责任单位:宝安区政府)

    35.创客“微游汇”:依托龙岗大运软件小镇,打造微游汇移动互联网创客平台,丰富“100+移动互联创客集市暨国际创客相亲节”模式,举办“创客+深圳运动汇”系列活动。(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

    36.创客“玩创汇”:依托龙岗天安数码城开展玩创工房创客系列活动,通过“硅谷直通车”和“创业大道”实现中美创客的线上线下互动。(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

    37.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赛: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赛,通过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整合创新要素,促进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光明新区管委会)

    38.观澜湖艺工场创客市集:发挥观澜湖品牌优势,依托观澜湖艺工场,建设创客沙龙交流、创客文化推广和创客群体创业支持的国际性交流发展平台。(责任单位:龙华新区管委会)

    39.大鹏“创客精彩生活”主题活动:举办大鹏创客团队精品展览和研讨会,推广大鹏本地旅游类创意产品,形成面向公众的市集活动,传递创客的内涵和精神。(责任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

    (四)创客人才培养计划。

    普及创客教育,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从2015年开始,全市每年新增创客3万人。到2017年底,全市创客超过10万人。

    40.壮大创客导师队伍:鼓励有丰富经验的资深创客、知名创客,以及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和技术专家担任志愿创客导师,为创客提供创新指导和创业辅导,形成创客、创业导师、企业家以及技术专家的互动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41.开展创客教育:完善创客教育服务体系,开发创客教育培训课程,与高等院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课程合理衔接;举办深圳学生创客节,展示学生发明创造作品,表彰优秀学生创意作品,加强学生创客创新交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委、团市委)

    42.加强创客科普宣传:组织各类机构开展创客科普活动,使创客活动贴近生活。开展创客进社区活动,推动交流分享、产品展示和创意实践。(责任单位:市科协)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市促进创客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总召集人,形成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新增计划项目,定期评估检查实施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创客发展。市财政设立创客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互联网众筹、融资担保等方式,为创客活动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与创客组织、创客个人合作,探索发展科技担保融资、知识产权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为创客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三)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加强对创客群体、创客空间、创客活动的宣传力度,倡导“开源、分享、协作”的创客精神,丰富“敢于冒险、崇尚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内涵,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建设深圳国际创客中心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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