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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投融资环境 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发布者:    日期: 2013/11/27 11:40:28     

 

本报记者   张鹏报道  

  当历史的车轮从1988年飞转到2013年时,指导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火炬计划已整整走过不平凡的25年。

  25年来,在火炬计划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环境不断优化,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特别是近几年来,火炬工作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创业投资参股以及资本市场联合支持等方式,相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出以创新基金、信用贷款、科技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知识产权质押、天使投资、创业板、“新三板”等为依托的多种融资渠道,并通过不断推进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的金融政策环境和运行体系,初步形成了囊括科技型企业创立及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整个创新链的科技金融政策布局。

  “2012年,通过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支行、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一批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破解融资困难。”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13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表示,科技部还将重点研究和出台扶持新型研发组织的财税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成果转化的激励和金融政策。

  以点带面 创新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

  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设立首只专门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自此,作为火炬计划实施的重要政策工具,创新基金开始与高新区、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扮演同等重要的角色,共同推进创新资源的优化布局和集聚。自2006年起,中央财政又在创新基金中安排了专门资金,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和技术转移服务,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

  2007年,科技部会同财政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方式,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

  2011年,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同时强调,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环境,落实“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创业投资机构,建立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吸引各类投资、金融和相关中介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政府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围绕新时期火炬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统筹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相关计划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

  据了解,1999-2013年,我国由中央财政安排的创新基金累计达268.26亿元。其中,2013年创新基金拨款47.36亿元,支持项目6425项。随着创新基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政策内容日益完善,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技术创新活动,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创新基金培育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2012年,在火炬计划的引领和带动下,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达3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达到18639家。依靠技术创新成长壮大的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主要力量,带动了一批新兴产业兴起和发展,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了技术创新能力。2008-2012年,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21182家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10.78%以上,远高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5%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平均2.5%的水平;截至2012年年底,21182家企业获专利授权4119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为10357件,软件产品著作权10908项,软件产品登记5177项。

  二是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通过对创新基金立项前后企业发展各指标数据统计分析显示,创新基金在促进企业成长、提升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2年年底,21182家企业实现年营业收入增幅超70%,平均每家企业增加1191.9万元。

  三是提高了企业产品化和产业化能力。创新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从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强了科技成果研究、转化、开发、产业化各市场主体的联合与协作,缩短了科技成果的研发周期。截至2012年年底,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有12624项(占59.6%)进入了批量生产阶段,约有85%的项目产品进入市场形成收入。

  四是拓宽了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截至2012年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共投入财政资金20.59亿元,其中通过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方式累计安排资金8.5亿元,支持249家创业投资机构,向1421家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69.94亿元,并对创业投资机构重点跟踪服务的545家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了直接资助。通过阶段参股方式累计安排资金12.09亿元,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了46家重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累计注册资金达83.8亿元。

  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预算规模大幅增加,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亿元,比上年增加了一倍。“财政投入将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

  重点突破 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每一次产业革命的兴起无不源于科技创新,成于金融创新。

  为了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2010年,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年正式启动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确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市、上海市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九部委与北京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科技金融领域的国家级指导性文件,《意见》围绕科技企业信用体系、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等9个重点领域阐述了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就中关村科技金融发展环境、资源聚集规模、科技金融对接机制、资本市场服务效能、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设规划和阶段目标。

  显然,选择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确立了素以先行先试而闻名的中关村示范区在国家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为促进科技金融与资本有效对接,中关村示范区近年来已探索形成“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金融体系。“一个基础”是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六项机制”是指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机制;“十条渠道”则代表了支持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的融资渠道。

  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中关村示范区按照“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的思路,实现了6个方面的创新:形成一套信用激励机制,建立一套信用信息系统,培育一批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一系列信用服务产品,创建一个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一套信用制度。

  在创业投资方面,中关村示范区每年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国1/3左右,天使投资活跃。目前,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已参股设立近27家子基金,总规模近110亿元。

  在科技信贷方面,中国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等近20家商业银行分别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科技担保行业的第一品牌,累计为中关村企业提供担保融资近840亿元。

  同时,中关村示范区还大力推广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投融资、小额贷款等工作,其他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如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等也进展顺利。

  在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方面,中关村发展集团经过多年积累和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覆盖企业成长全过程和产业发展全链条的多元化科技金融业务格局,初步建立起产品体系完备、运作管理专业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促进资本链、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实现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共赢发展。

  截至目前,中关村发展集团项目储备已达1353个,预计带动社会投资超过270亿元;累计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32只,总规模超过150亿元,资金放大倍数达13倍。累计为中关村示范区高科技企业提供担保融资13000家(次),担保总额超过700亿元,助推逾120家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科技租赁业务自2013年5月开展以来,已完成项目立项42个,签约项目9个,租赁合同金额1.5亿元,租赁本金投放1.06亿元。累计为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1150笔,贷款总额超过55亿元,其中60%以上客户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中关村发展集团将不断创新机制体制,积极搭建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中关村发展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据了解,2012年9月,科技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了《支持国家科技创新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双方决定以更大的力度加快构建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和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对科技方面的金融支持体系应先由政府引导,最终要形成包括银行信贷、股票、债券等社会资本的投资选择。”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建议。

  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诸多涉及科技金融的政策。截至2010年,仅在国家层面出台的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中,涉及科技金融工作的政策就达20多项;各省市出台的600多个政策文件中,近1/3可以纳入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范畴。可以说,我国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正在初步形成,科技金融工作内涵已经从最初的科技贷款,发展到覆盖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保险和投融资服务等多个领域。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的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效果彰显。

  “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工作推进比较顺利,形成了良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下一步推广。”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面推进 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其高投入、高风险更是增加了融资难度。25年来,火炬工作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扶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拓宽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

  近年来,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持续出台相关的金融创新政策与措施。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度聚集的区域,国家高新区在政策探索和制度创新方面不断实践,促进了公共财政与商业资本、社会资本的结合,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结合,逐步形成了由政府财政资金、企业担保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企业股权交易与并购、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构成的科技金融大环境。

  2006年1月,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正式启动,主要功能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和股权私募服务。试点工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2012年8月,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高新区进入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被外界称之为“新三板”的试点首次实现扩容;同年,作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机构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2013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挂牌运营,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新三板”正式由小范围、区域性试点进入面向全国的常规发展阶段。自此,更多的国家高新区将目光瞄向了即将再度试点扩容的“新三板”。如苏州高新区、成都高新区、西安高新区、长沙高新区、广州高新区、深圳高新区等都在为“新三板”试点第二批扩容做准备。一些高新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还对高新区内企业成功挂牌给出了数十万元的现金奖励允诺。在部分高新区,由于各种政策的支持,挂牌企业甚至可以实现“零成本”挂牌。 截至11月中旬,由主办券商签约的拟挂牌企业(包括试点园区及园区外企业)已逾2000家。业内预计,未来5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将突破4000家,总市值达万亿元以上。

  而在更高层面上,金融监管机构正在不断完善推动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紧密结合,力促科技、产业与资本的良性互动。以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为目标,中关村示范区目前在企业改制上市方面已形成了“上市一批,送审一批,辅导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的上市培育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中关村示范区上市公司达226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145家,境外上市公司81家。此外,中关村示范区还有已改制的非上市股份公司500多家,符合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要求的企业近千家。目前,在中国证监会等待上市审核和在北京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中关村企业共有100余家。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不仅指多层次的股票市场,也包括多层次的债券市场以及私募市场,此外还包括推进对外开放,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

  目前,在国家高新区6万余家企业中,上市公司已达近千家,吸引的创业投资额、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数量均位列国内之首。在美国纳斯达克、纽交所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中,来自国家高新区的企业形成重要板块,已经成为境外中国概念股的重要力量。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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