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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者:    日期: 2011/4/17 17:33:17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有关“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的规定,拓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帮助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广东省中小企业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合作,在全省开展省市联手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的初选标准为:原则上符合“两高、六新”,即满足“高成长、高科技、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商业模式”等条件中的一项或某几项的企业,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一定行业地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成长特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企业主业突出,并符合国家和我省重点扶持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定;企业最近1期末(即2010年底)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企业在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8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4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与传统的贷款等融资方式相比,集合票据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还款方式较灵活,可有效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正在逐步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自2009年11月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正式推出以来,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增长迅速,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渠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有92家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2只集合票据,共计57.77亿元,其中已到期兑付1只共计2.65亿元,未到期21只,余额55.12亿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后续等待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过100只,预计今年发行规模超100亿元。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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