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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
发布者:    日期: 2012/11/5 13:23:43     
  国家高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经过二十多年特别是近十年的改革探索,在政策体系、体制机制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与创新,已经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

  经过十年的转型发展,国家高新区不仅通过培育和聚集科技型企业实现了自身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且以高新技术的创新突破不断提升生产效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孕育新兴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以创新驱动的内涵式经济增长之路。 

    科学发展  打造改革探索的先行区  

  建设国家高新区是在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以及“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伟大号召指引下,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改革开放总方针,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和产业布局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伟大创举。

  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敏锐洞察国内外形势,提出了实施一项旨在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火炬计划”, 明确提出把创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作为“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批准建设了我国第一家国家高新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到2011年年底,国家高新区已经形成“88+1”的发展格局,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国家高新区通过“二次创业”和深入实施“五个转变”,以技术创新为主要驱动力,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立区之基、强区之本,使高新区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基地之一;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内生动力为发展目标,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幅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使高新区成为国家增强自主创新活力的重要载体;集中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重点建设孕育自主创新力量的特色产业基地,逐渐形成了一批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创新集群,使高新区成为国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强力引擎;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形成了规范、有序、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高新技术企业营造了优越的创业发展和服务环境,使高新区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先行区;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扶持自主创新、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为宗旨,使高新区成为引导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完成数百项包括“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专项在内的重大科技成果,涵盖生物医药、节能减排、农业科技、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如研制成功“天河1号”千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研制成功最高时速达486.1千米的高速轨道列车,实施“科技奥运”和“世博科技”专项行动,成功推动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利用、环保技术和半导体照明等一批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示范应用等。科技创新为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极大地提振了民族自信心。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超过40%,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仍保持了17%以上的增长速度。国家高新区依靠科技创新为我国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发挥了突出的引领作用。据统计,2010年,全国83家国家高新区拥有5.5万家创新企业,960.4万名从业人员,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05 917.3亿元、工业总产值84 318.2亿元、工业增加值21 410.0亿元、园区生产总值31703.4亿元、出口创汇2648.0亿美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第二产业增加值的11.5%,出口和园区生产总值分别占全国的8%和16.8%。

  十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实现了较快发展,同时国家高新区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国家高新区57838种主要产品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品种达9584种,实现产品出口创汇1614.4亿美元,占高新区出口创汇总额的96.6%。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国家高新区是我国改革和探索的前沿阵地,始终坚持深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在产学研体制、科技金融体制、财税体制、人才体制等方面开展了多方位的探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为进一步推动国家部署的各项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年来,为加快国家高新区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完善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使国家高新区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并先后发布了与之配套的60条政策。2008年,科技部出台《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指导意见》,标志着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指导方针和路线得到进一步明确;同年根据“四位一体”目标定位构建了新的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成为指导国家高新区发展的基本方针;出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了严格的界定,为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质量和水平树立了标杆。

  十年来,围绕知识环境、人才、资本、技术、服务等创新环境以及创新创业、高成长企业、龙头企业、产业集群等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国家高新区的创新政策体系。

  十年来,在各种直接或间接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国家高新区围绕自主创新,快速推动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创新资金等创新要素的聚集、聚合,使其成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在“一次创业”的基础上,国家高新区积极转变发展模式,继续做大做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创造世界奇迹的重要支撑。

  体制机制科学高效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在建立适应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大胆尝试与创新,特别是在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与探索,带动了所在城市的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科技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是国家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始终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园区发展的巨大动力,不断创新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建设了多种形式的知识创新组织,为企业创新提供了动力,为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强化“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一站式”管理和“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营造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先行先试,破除制约科技创新中的深层次体制机制因素,先后批准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3个国家高新区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别是2010年年底,国务院同意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1+6”系列新政策试点,进一步加大了中关村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力度,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中关村示范区的管理服务水平。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知识环境建设,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大力推进园区建设。截至2010年年底,国家高新区内共聚集了各类大学339所、研究院所772个、企业技术中心2792个、博士后工作站47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3个、开放实验室1010个。此外,国家高新区所在地政府、高新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兴建了多种产学研合作体和研发基地,在局域范围内实现了知识载体与政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新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不再单纯局限于项目对接和联合研发,而是上升到建立地方政府、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的组织与制度联系,成为一种联系更为紧密的“混成组织”或“混成地带”。例如,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采取了以学术委员会和工业委员会为基础的理事会决策制度,通过专业的技术经纪人团队建立重大研究课题与产业需求的动态联系,以工程中心对技术成果进行应用性集成整合实现与产业的无缝对接。

    跨越发展  构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高地

  十年来,在“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指引下,国家高新区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并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四位一体”的发展定位,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呈现出带头发展、带动发展和竞相发展的大好局面。

  目前,国家高新区建立了良好的创新创业和产业化发展环境,聚集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人才、资本和技术资源,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从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的良好政策环境和运行体系,构筑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地。

  集聚资源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国家高新区作为智力、资金、政策及各种高新技术要素的密集区,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及政策基础,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化升级,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吸引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国家高新区在“二次创业”进程中,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产业环境,集聚创新资源,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加快推动园区产业升级,不断向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延伸和拓展。十年来,国家高新区高端产业迅速聚集,形成了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文化创意等为主体的产业集群。

  打造畅通投融资渠道。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打造畅通的投融资渠道,国家高新区大力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进社会资本,设立了诸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资本基金、母基金等多种投资基金,有效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成本,实现了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无缝”对接,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畅通的投融资渠道。

  引导科技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目标,国家高新区积极探索适应各类创新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促进创新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创新服务体系网络,提高技术转化和转移环节的服务能力,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各种创新服务。十年来,我国科技服务机构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综合性服务机构和专业化服务机构相结合发展的势头。

  推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所构建的创新创业服务支撑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载体。国家高新区培育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已经从简单的物业管理、政策咨询等常规服务发展到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和持股孵化等增值性服务。

  为解决科技金融结合问题,国家出台了众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政策的出台以及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创业板市场的启动,使我国科技金融政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国家高新区在聚集金融服务资源、搭建技术和资本对接机制、政策先行先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合理配置资源,发展公共技术平台。技术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因素。十年来,国家高新区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要素的合理配置方式,着力打造公共技术平台,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突破与创新,实现了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体系。国家高新区创新服务体系通过对提高技术转化和转移环节服务能力的建设,初步形成了技术成果转化和转移服务体系。一是科技企业孵化器提高了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和初创企业的成活率;二是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和产业发展促进行动,为技术转移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推动力;三是推动实施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了《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对于我国形成国家层次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全社会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创业栖息地

  经过十年来的创新发展,国家高新区先后建立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平台,从资金、政策、环境等各个方面给创业者提供帮助,为创新创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国家高新区在发展过程中,积极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逐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十年来,国家高新区通过培育大批与技术、市场紧密结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坚力量。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各个国家高新区的主导产业,率先走出了一条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道路。

  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聚集地。十年来,国家高新区通过出台各项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打造不同形式的创业孵化器、创新育成中心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成功搭建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聚集地。

  创新创业人才富集地

  在经济、科技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国家高新区通过建设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施“千人计划”等形式吸引了众多海外高端人才,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与海外高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

  2008年,《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发布后,国家高新区纷纷制定相应的人才引进计划和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海归人员申请“千人计划”。据统计,88个国家高新区出台了近百个针对海外创新创业人才的专项政策和计划,如 “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无锡“530”计划、大连海创周等。

  十年来,无论是园区环境建设、产业规模、企业实力还是发展前景,国家高新区都已经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一大批国际知名企业纷纷落户。同时,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吸引了大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形成了以产业集群引导人才集聚,以人才集聚引领产业发展的局面,走出了一条人才和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道路。截至2010年年底,中央“千人计划”共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1143人,其中大部分人才是从高新区入选的,全国16个国家高新区成为中组部重点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国家高新区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超过161.1万人,占到高新区从业人员总数的18.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比例从2001年的37.3%增加到了2010年的51.8%,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分别为36.9万人、4.3万人,归国创业的留学人员近4.7万人。同时,国家高新区企业已成为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实践培养新生代创新人才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期间共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144.7万人,其中2010年共吸纳36.3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1年3月,中组部等15个中央部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率先在中关村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这是中央为构筑我国人才发展战略高地、建设人才强国做出的又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建设人才特区,就是把国家高新区建成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人才聚集区和全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发挥示范作用。目前,中关村示范区已正式启动实施拔尖领军人才开发工程、自主创新平台搭建工程、高端成果转化扶持工程、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工程、科研学术环境创建工程、北京人才公寓建设工程等6项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的重大工程。继中关村示范区之后,各国家高新区掀起了一股建设“人才特区”的热潮。

   创新发展  建设现代文明和谐新城区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对国家高新区建设做出重要批示,指出国家高新区要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支撑、要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要发挥国家高新区制度创新的作用、要服务区域发展战略。这些指示指引着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方向。

  目前,国家高新区不仅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的引领者,成为我国创新的生力军,在社会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取得突出成就,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以及现代文明和谐的创新城区。

  创新城区建设的主力军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在国家高新区的带动下,我国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国家高新区衍生出了大量的创新创业、生活居住配套新业态,逐步成为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科技产业新城区。

  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城区。坚持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城区是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提升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建设创新型城区过程中,国家高新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科技攀登工程;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实施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工程;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现代服务业促进工程;推广先进技术,实施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工程;集成绿色生态技术,实施宜居城区创建工程;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实施知识创新体系培育工程;加大研发转化力度,实施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工程;整合聚集创新要素,实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优化工程;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提升区域竞争实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工程。

  辐射引领,支撑区域创新网络。引领、辐射、带动经济发展是国家高新区承担的历史使命。十年来,国家高新区不辱使命,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强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了区域性的共享共赢。为有效发挥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区域创新网络的大发展,国家高新区努力营造基础设施健全、经济对外开放和资源自由充分流动的环境,并根据各自的产业优势、区位优势打造特色园区,加速发展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发展港口、机场、城际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合理划分区域内各城市的交通运输功能,形成了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绿色发展的有生力量

  新世纪以来,随着物理空间的扩容及产业格局的不断调整,国家高新区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科技新城建设中,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了园区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成为倡导绿色发展的有生力量。

  积极发展绿色产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协调发展,是国家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高新区把生态保护作为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坚持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型的发展方式。实行“绿色招商”和“补链招商”,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深入推进自主创新、绿色发展与承接产业转移的有机融合,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注重绿色环保,并严把企业绿色环保关。2010年,国家高新区创造了全国11.5%的工业增加值、8%的国内生产总值和16.8%的出口创汇额,而高新区万元GDP能耗还不到全国平均能耗的一半。

  努力实践生态发展。国家高新区在发展过程中,着力优化园区生态环境建设。一方面,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提高园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使高新区成为生态绿化之园、生态宜居之地,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优美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培育生态文化,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培训,培育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提倡节约、爱护生态环境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用生态理念统领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实践生态发展,建成了经济高效、环境优美、社会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生态城区。

  创新创业文化的引导力量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形成了创新创业、富民强国、科学民主、锐意创新、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中国特色创新创业文化,成为践行科学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不竭动力。

  国家高新区在“创新创业、富民强国”文化的指引下,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为使命,通过孵化器、加速器以及产业园区等适应不同阶段企业发展的各种载体,以“小政府、大服务”理念指导下高效的行政手段为配套,实现了快速发展,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面旗帜。

  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高新区积极培育本土创新创业精神,包括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胆量、创新创业决心以及相关的思维活动,努力提高创新创业的知识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人际文化氛围,成为“创新创业、富民强国”文化的引导力量。

  国家高新区按照“科学民主、锐意创新”的指导方针,以改革统揽全局,以创新寻求突破,不断致力于创新自主创新机制、产业集聚机制、风险投资机制、人文环境机制、政府服务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为高新区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为高新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国家高新区始终倡导“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创业理念,用各种形式凝聚创业力量、调动创业激情,为科技人才营造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为高新区注入新鲜的血液,增强高新区创新人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逐渐形成了一种高度亲和、人情味浓厚的文化氛围,成为高新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高新区高度重视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的协调发展,始终把创新创业精神和文化创新放在重要位置,普遍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

  人文和谐的重要力量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不断探索和完善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新机制,实现创新发展,在加快产业化进程中较好地解决了劳动就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建设了一流的人居、教育、医疗等社会配套设施,营造了开放宽容的社会文化氛围,成为倡导人文和谐的重要力量。

  不断完善创业就业环境。国家高新区大力推进就业利民工作,基本形成了以政府推进、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服务为特色的就业促进机制,成为我国鼓励创业、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国家高新区在统筹城乡、促进和谐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改革创新步伐,取得了许多工作成效,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当前,国家高新区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优美的空间形象、完善的生活配套服务、先进的文化价值理念、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初步实现了发展成果共享,提升了居民幸福指数,成为“管理有序的文明首善区、社会生活的和谐共同体、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

   转型升级  建设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示范区

  经过十年的转型发展,国家高新区不仅通过培育和聚集科技型企业实现了自身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且以高新技术的创新突破不断提升生产效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孕育新兴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创新驱动的内涵式经济增长之路。

  探索创新经济发展之路

  国家高新区的建设是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一种探索。多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国家高新区始终坚持创新为本的发展思路,不断创新科技服务、优化创新环境,开辟出一条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以信息、生物、新材料、空间、集成电路、光电子、移动通信、软件、生物医药、节能循环经济、生态农业、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业态,以创新为驱动的内涵式增长模式。这种增长模式使高新区始终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经过近十年的转型发展,国家高新区奠定了创新驱动的基础,成为创新驱动的重要载体。

  国家高新区高度重视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设立科技专项资金,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引领行业发展前沿的项目,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运用和权益分享,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

  国家高新区高举创新创业旗帜,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走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踏上创新创业之路,凝聚了大批创新科技型人才,形成了包括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内、涵盖各技术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国家高新区通过“创业导师行动”,从管理、技术和融资层面辅导孵化企业;通过行业商会组织打造园区资源共享平台、诚信自律平台和自治管理平台,建立行业自治机制,形成企业自导发展,而政府负责提供服务的理想市场环境。

  通过全方位的创新探索,国家高新区成为创新人才的富集地和技术创新的集聚区,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重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关键技术,形成科技引领、创新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我国经济向创新驱动经济转型。

  创新企业蓬勃兴起

  为了支持科技创业活动,国家高新区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实行政府出资机构与社会专业机构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中介作用,从初创、成长到产业化等不同阶段提供全过程服务。目前,国家高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已占到全国的40%,孵化规模与质量均领先于区外孵化器,为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加优越的、综合配套的服务环境。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源泉和重要载体,对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十年来,国家高新区自始至终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大举措,成功培育了成千上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国家高新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直以来致力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断创新发展,发展成科研生产型企业,成为带动我国制造业创新升级的重要力量,在技术创新中占据领先地位。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人均技术创新成果比大企业高;另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技术投入市场的时间却比大企业少,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推出创新成果方面比大企业有很强的优势。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重要的生力军。

  国家高新区一直以来大力培养创新型企业,通过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通过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不断加强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的建设,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和人才瓶颈问题,促进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

  目前,国家高新区内有相当一批创新型企业已经或正在成为中国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的先行者,如华为、中兴通讯、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吉利汽车、迈瑞医疗等一批创新型企业率先通过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跨国并购、建立国际研发战略联盟等方式,在全球范围获取和整合创新资源,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国际科技合作不断加强

  国家高新区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载体。十年来,国家高新区的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质量不断提升,逐渐成为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载体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国家高新区积极吸引海外科研机构落户,不断加强与国外研究机构的合作,吸引国际知名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总部,提升高新区的知识创造能力,引进了朗讯贝尔实验室、三星通讯技术研究所、联合利华上海研究中心、微软中国研究院和IBM中国研究中心等60余个全球知名企业研发中心,支持联想、华为等企业与英特尔、摩托罗拉等跨国企业建立联合研发中心;通过转变思路、创新举措,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大财团及大型投资咨询机构开展境外融资洽谈活动,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多方位利用外资的渠道;通过制定和完善人才战略和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国际人才,积极促进人才引进的高端化发展。

  在实施“引进来”的同时,国家高新区也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火炬计划项目中,科技部火炬中心多年来积极拓展合作渠道,并通过会展、培训等方式帮助我国高新区走出去,借鉴国外发展经验,输出我国高新区发展理念。2006年,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COSEP工程启动,旨在全面提高中国软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重点培育全国百家企业软件出口欧美。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本着“政府支持、企业操作、整体规划、稳步推进”的理念,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探索,国际化发展成效显著。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中国海外科技创业园有:中国火炬(新加坡)高技术创业中心、中美马里兰科技园、中英(剑桥)科技园、中英(曼城)科技园、中俄科技园、中奥(奥地利)科技园。海外科技园区为我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搭建了有效的平台,为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开拓海外市场搭建政策咨询、投融资和信息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和促进国际技术转移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年来,国家高新区企业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提升了国际化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如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提出的中国闪联标准成为第一个来自中国的ISO国际标准,填补了我国信息产业在ISO领域的空白,从而使我国企业在全球3C协同技术领域拥有了话语权。

  面向未来   开创高新区创新发展新局面

 建设国家高新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步入攻坚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在技术体系、产业形态、竞争格局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变革,在科技创新和技术创业的发展路径、组织模式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征,战略性新兴产业蓄势待发。

  站在新的起点上,国家高新区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面向未来,国家高新区要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集成创新要素资源,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主体,发展一批具有整合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能力的科技服务机构,加速推进技术转移和技术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环境,不断开创高新区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提升国家高新区发展水平

  国家高新区要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积极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的指导。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实现科学发展和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中心环节,积极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整合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尽可能地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动从产业集聚向创新集聚、从资源资本要素驱动向创新要素驱动发展模式的转变,形成以公共研发平台、孵化器、风险投资、产权交易、技术交易等组成的创新链。

  切实发挥好区域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强化创新功能,大力推进优势产业重点突破和重点领域技术跨越,积极创建更多国家级产业化基地,加快形成先导型、引领型、支柱型产业,坚持高端化发展,优化发展模式,提升发展层次,在产业准入上要严格把关,积极发展投入产出高、流通总量大、服务功能强的外向型服务经济,大力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

  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城市功能,努力形成创新驱动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式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方式。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

  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共同参与的技术联盟,建立以公共研发为重点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体系。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作为国家高新区的重要任务,完善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将高新区纳入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高新区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国家区域发展的整体布局,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努力打造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核心载体。

  加快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根据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战略需求和产业基础,在一些有优势的地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创新能力、人力资源等,发展具有广阔市场前景、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升级一批重点产业集群。

  加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区域孵化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建设和完善支持企业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加速成长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培训、市场拓展、品牌建设、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加强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探索依靠市场机制促进科技企业做大做强的新模式。

  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带动企业提高竞争力。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公共科技资源,提高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和开拓市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完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体系

  实施“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引领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探索适应市场规模、符合地方特点、形式多样的技术转移模式,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促进技术转移的体制和机制,培育一批以技术转移、技术扩散、技术贸易为主要业务的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服务等技术转移机构。

  探索建立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围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求,适时地在高新区和产业集群内建立一些承接科技成果转移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机构形成接力和合作的关系。

  加强技术市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国家和地方的科技人才专项计划支持海外高端人才和国内高学历毕业生从事技术转移工作;选择具有较好条件和基础的高等院校共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等多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试点等。

  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

  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技术转让、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兴贸政策;完善支持科技企业创业的制度政策,研究和制定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举措,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的市场环境,完善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海外创业人才引入的制度和政策,加快本土技术创业领军人才的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队伍。推动国家高新区先行先试相关创新政策,并适时推广。积极推动地方探索出台促进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发展和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落实“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创业投资机构,建立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吸引各类投资、金融和相关中介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

  鼓励和引导银行在国家高新区的分支机构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推动银行贷款模式创新,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深化科技保险试点,推广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支持企业通过债券融资。

  积极开辟国际合作渠道,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国际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资源的能力,部署和建设一批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依托国家高新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等载体,建设一批企业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国际贸易信息、技术标准出口认证、国外参展等服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国际化发展,鼓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吸纳国外企业或组织参加,加强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的合作,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参加全球知名的产业论坛、技术研讨会等影响产业发展的重要会议,不断增强开放性。

  鼓励国家高新区设立海外发展服务机构,推动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以海外科技园为载体,与一些国家和地区合作互建一批企业创新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研发和销售中心,开展国际标准创制或认证、技术交流、跨国并购、境外上市等活动,提升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产品的对外输出。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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