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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高新区成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
发布者:    日期: 2013/3/4 15:26:53     

  “只要有一个好的科技体制、有一个适宜创新的科研环境,假以时日,不信做不出世界一流的科研成果。”很多中国科学家都有这样的自信。2012年以来,随着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启动,人们更加看到了希望。

  2013年春节前夕,一直作为中国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布2012年度十大系列评选榜单。这份榜单显示,过去一年,中关村又诞生了第二代北斗导航卫星、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多靶向抗肺癌新药“恩妥宾”、纳米材料绿色制版技术等一批跻身世界水平的最新科技成果。记者从中关村管委会了解到,中关村示范区企业2012年实现总收入预计超过2.3万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实现增加值占北京市的比重有望达到20%。

  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正是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

  不仅仅是中关村示范区,以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代表的一批国家高新区,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科技金融、高端人才引进、技术转移、股权激励、政府采购等方面大胆进行机制体制创新和政策突破,将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极大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2012年,全国105家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达到16.1万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13.6%,成为区域经济重要增长极。

  持续推进政策先行先试

  1985年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全面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国家高新区本身就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标志性成果。1988年,中国第一个国家高新区、中关村示范区前身——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诞生。其“试验”二字是正式命名时增加上的,表明了国家赋予国家高新区不同寻常的使命,那就是要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中进一步探索,先行先试,做科技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

  在国家高新区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无论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体制机制、“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建立,还是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科技企业成长扶持和企业产权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的持续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国家高新区始终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我国第一个民营科技企业、第一个不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第一个有限合伙投资机构、第一个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产业联盟、第一个科技成果占注册资本100% 的企业……诸多的突破计划经济体制限制,在市场经济领域具有开拓性的“第一”都诞生在国家高新区。国家高新区的大胆率先实践,为我国科技与经济结合探索了一条光明大道。

  2012年,随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召开,《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发布,标志着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已然拉开。

  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表示,中关村示范区要始终坚持发挥好改革“试验田”作用,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

  据介绍,自2010年年底国务院同意支持中关村实施“1+6”系列新政策以来,中关村迈出了新一轮体制机制创新的步伐。中关村创新平台是指中关村“1+6”先行先试政策中的“1”,共有19个国家部委的37名司局级和处级干部参与平台工作,北京市相关部门和区县的110名派驻人员到平台办公。该平台重点围绕中关村示范区和人才特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大事项,共同推进先行先试政策,联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初步形成了集中办公、主动受理、联合审批、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同时,中关村加快协调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中央单位股权激励审批方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6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实施。

  “中关村创新平台打破了按行政系统配置资源的旧格局,建立了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创新组织新模式,形成了集中办公、主动受理、联合审批、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减少了行政羁绊,提高了办事效率。”郭洪认为,“1+6”先行先试政策是一次自上而下的系统政策突破,实现了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激发了科研单位、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加快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步伐。

  2012年10月,随着国务院同意调整中关村示范区空间规模布局,北京怀柔、顺义、房山、延庆等7个远郊区县的科技园区首次纳入到中关村范畴里,“1+6”先行先试政策向这些地区推广。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改革的步伐也在稳健而迅速地推进: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股权激励试点建立了市级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机制,参加试点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已达36家;科技金融改革措施向服务平台集聚,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构建500亿元的授信服务平台,并与分园联合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在解决信用体系不健全这一融资基础性、机制性的核心问题上有所突破;8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人才特区建设通过制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在各分园创新实施,张江核心园、杨浦园、漕河泾园入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012年,上海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携手银行促成了上海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融资——提供5年1400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至少50%将提供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此外,一种新型的被称为“张江模式”的信贷模式也应运而生:不惟抵押担保,不惟财务报表,注重看“三品”、查“三表”,对有成长性的优质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截至2012年7月,张江信贷模式已经接受了44家企业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达到5.49亿元。

  为推动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2012年9月6日武汉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有10条,被武汉市市长唐良智称为“黄金十条、条条管用”。如在“开展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条款中规定:在武汉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可自主实施成果转化,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对促成专利技术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内转化的中介机构,按照专利技术转让或者实施许可合同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这条意见的出台有望解决专利技术转化难、职务发明人转化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是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国家高新区经过2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数据显示,目前,国家高新区聚集了全国5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一大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骨干企业已经成长为行业科技进步的“领头雁”,园区企业研发支出超过全国企业研发支出总量的1/3。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罗社辉认为,未来国家高新区要发挥核心载体作用,除了要进一步坚定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取向,还要进一步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国家高新区的管理者要明确,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国家高新区的任务是为企业搭建平台、创造环境,充分发挥引导、支撑、支持和促进的作用,只有让创新的企业在国家高新区高度集聚,让创新的资本源源不断地涌进,让创新的人才争相落户,国家高新区才能具有持续的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家高新区加快创新资源集聚,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建立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服务和培育体系,持续发现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创业型企业,挖掘一批“专特精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成长快、潜力大的十亿、百亿元级创新型企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

  天津滨海高新区工委书记荣建勋介绍,201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的软硬环境,加大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力度,逐步使“铺天盖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天津滨海高新区“顶天立地”的领军企业。而发展势头强劲的天津未来科技城正成为天津滨海高新区的一大亮点,一批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落户,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发展增添了后劲。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闵一峰也表示,今年要依托园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的科研资源优势,重点支持对软件产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各类技术研发、检测实验、信息交流、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等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建成工程技术中心。“十二五”期间,南京高新区累计构建软件计算、测评、数据存储等服务平台10个,动漫游戏服务平台5个,软件技术评估等中介机构6家,技术转移平台3个,博士后流动站20家。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末,国家高新区集聚科技企业孵化器621家、国家大学科技园42家、生产力促进中心123家、技术转移机构373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91家、产品检验检测机构620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60家、研究院所1305家、企业技术中心4132家、产业技术研究院449家、开放实验室超过1000个。

  随着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科技创新资源不断集聚,国家高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数据显示,201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9万件,占全国企业发明专利授权(5.8 万件)的50.7% ;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97件,接近全球专利产出最高的地区,是全国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10.7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2.7% ;新产品出口占产品出口的30.1% ;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到全国的36.2%。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家高新区培育了联想、中兴、华为、阿里巴巴等一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迅速的高新技术企业。而在国家高新区的数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涵盖绝大多数现代高新技术产业门类。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逐步成为各个国家高新区的主导产业,并形成了若干具有相当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托起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希望。

  2013年年初,科技部出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纲要》提出,要大力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等;加快推行股权激励机制,积极实施科技成果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推广以企业为主导的委托研发、组建联合实验室、成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展中试以及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模式;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引进和建设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型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鼓励科研机构在国家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品牌建设与推广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融资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各类公共创新资源平台,建立共享机制,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保障。

  建设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

  人才是科技创新中最具能动性的战略要素,因此,如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着眼点。

  作为中国创新人才最为丰富、最为集中的区域,国家高新区率先突破束缚人才发展的各种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建立人才培养和吸引人才的体制机制,营造适应人才发展的环境。

  20多年来,国家高新区始终把人才工作与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大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如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股权激励分配制度;改进财政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办法;实施科技成果收益权管理改革;提高用于科技人员等间接费用的比例;出台优惠政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到高新区创新创业;实施中央“千人计划”和各地方政府出台的人才计划;鼓励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自由流动,引导更多高层次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

  2011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中组部等15个部门的支持下率先启动了第一个国家级人才特区建设,标志着中关村将在人才评价、激励、分配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进行改革创新,就像改革开放初期建设经济特区那样,在一个较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和探索,取得经验后,再以点带面,推动我国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

  截至2012年年末,中关村示范区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人数突破600人,占北京地区入选人数的78%,占全国入选人数的1/5;入选北京市“海聚工程”的368人,其中267名在中关村。

  继中关村示范区之后,武汉东湖高新区、长春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等纷纷提出设立区域性的“人才特区”,推进人才评价、激励、分配制度,特别是在人才评价机制、选拔机制、用人机制方面都有创新。随着相关人才政策的落实和各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的优化,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中国高端人才的聚集地,这里的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的比例超过50%;中央“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中80%以上来自国家高新区;25个国家高新区已成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

  新出台的《国家高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巩固国家高新区人才高地优势,努力打造人才特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引进和培育一批由高端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针对性开展高端人才引进工作,鼓励高新区引进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形成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协调的人才招引政策体系。同时加强人才事业平台建设;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完善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积极探索创业辅导、创业保姆等各种人才服务模式。

  除了引进高端人才,培养本土创新人才也是国家高新区的重要工作。《国家高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国家高新区要创新人才培养和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对员工实施技能再培训;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尝试推广校企联合的定制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行在校生见习制度;加强与国外著名大学和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本土企业家海外培训活动。

  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是重要内容。《国家高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鼓励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年薪制等激励方式;发挥政策先行优势,鼓励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的试点。在上市公司试行并推广股票期权试点。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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